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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督察组赴普洱市开展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6时27分     来源:普洱政协 阅读次数:12830

830日至92,省政协副主席高峰率领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联合组成的督察组,赴普洱市开展2023年林长制工作澜沧江(普洱段)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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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期间,督察组先后深入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勐白国有林场、孟连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勐马镇腊福村开展林长制督察,并在孟连县召开林长制督察座谈会。深入思茅区莲花乡断面、孟连县南垒河开展河长制督察,并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召开河长制督察座谈会。座谈会上,督察组听取普洱市关于林长制工作及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孟连县关于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察组对普洱市落实林长制及河(湖)长制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林长制督察工作,督察组指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林草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加强森林草资源监管,遏制涉林案件高发态势。做好亚洲象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全力推进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要加强统筹、各方联动,合力推动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组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切实扛起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抓住症结精准施策,分层分类加快推进整改,扎扎实实地做好澜沧江水系(云南段)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做实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整改,让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市政协主席陆平,市政府副市长胡剑荣、庄伟,市政协副主席何卫,孟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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