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3日,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何卫带领督察组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古城镇现场查看林长制公示牌设置及各级林长巡林履职情况,到县林长制办公室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督察组对镇沅县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当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云南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紧紧围绕构建林长制责任体系这项核心任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多措并举、高效落实,为推深走实林长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何卫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紧盯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林长工作机制,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努力探索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绿起来”与“富起来”相统一的现代林产业发展道路,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双提升。
何卫还应邀参加了镇沅县政协就振太镇塘坊村田心坝沟渠修复开展的“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会议。
市政协提案委、人口资源环境委以及镇沅县政府、县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