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政协副主席白海思带领下,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察组,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就红河水系河(湖)长制和全县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督察组深入普义乡石门砍电站库区、崖羊山电站库区,实地察看河道管护、河道治理、水质改善及河道沿线居民人居环境、生产生活情况,前往勐先镇宣德村、黄寨村,实地督察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防火灭火情况,并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有关工作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察组对宁洱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给予肯定,督察组成员结合督察情况进行发言,并反馈了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察组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生态优势转变经济优势,推动绿色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真正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要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有效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为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宁洱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督察。(解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