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会强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接受李伟等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撤销马宁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李伟同志提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黄勇、何泽松同志提出因退休,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肖会强同志提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肖会强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接受李伟、黄勇、何泽松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鉴于马宁因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以及中共普洱市纪委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党组织通报情况的函》(普纪函〔2023〕109号)有关意见,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撤销马宁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