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2月30日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谢永生同志提出因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陈辉同志提出因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动,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明文同志提出因身体健康原因,请求辞去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辞去谢永生同志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接受辞去陈辉同志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辞去李明文同志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