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政协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社会法制委员会按照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并与市政协的全局工作共同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调研工作情况
社会法制委员会2018年牵头开展了普洱市诚信体系建设及运用情况调研,调研工作于2018年4月启动,6月份完成了在普洱市区内的实地调研,并草拟调研报告,7月份完成了调研报告(草案),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通过后上报市委和市政府。5月份,协助教科文卫体委到宁洱县、西盟县、澜沧县、孟连县和思茅区进行健康扶贫实地调研。6月协助教科文卫体委开展了健康生活目的地实地调研。8月协助民宗委开展普洱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调研。调研中对普洱市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摸清了家底,找准了问题症结,完成了调研报告,拟定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情况
郭建波委员《关于建设思茅中心城区智慧交通系统的建议》第28号重点提案由市政府交由思茅区政府主办,市工信委、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协办。市政协督办领导是姚顺,督办委室是社会法制委员会。2018年5月,社会法制委员会通过电话询问的方式向思茅区政府了解该提案的交办情况,并获得了相关的工作情况书面材料;2018年6月13日下午,社会法制委到市工商局向郭建波委员询问提案的沟通和办理情况,了解到提案办理已启动,承办单位已和郭建波委员面谈,向其介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随后,社会法制委员会又通过电话的方式继续向思茅区政府和郭建波委员了解提案的后续办理情况。2018年8月31日上午,由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对第28号重点提案的办理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召开了提案督办工作座谈会。最后,对28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双向评议。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评价是:一是领导重视,有面商、有调研、有沟通;二是积极办理,初见成效,提案人对提案的办理比较满意。社会法制委员会按时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交了重点提案督办情况报告。
三、民主评议工作情况
在年初确定民主评议任务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对接,认真查阅有关法规、政策,了解评议对象的工作组织机构、性质、职能、职责、服务对象等情况,草拟了《关于民主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方案(初稿)》,8月初制定了《关于民主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方案》,成立了机构,明确了职责和工作方法、步骤,为评议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9月3日,制发了《关于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9月6日,民主评议工作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局领导班子、下属机构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评议工作组说明了开展评议工作的目的,提出了工作要求,局领导介绍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配合评议工作。会后,向参会人员发放了《问卷调查表》,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为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情况,评议工作组还电话征求了12名委员的意见,收集到了一些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工作意见、建议。根据评议方案,共发放无记名问卷调查表267份,收回267份。问卷调查情况统计为:
1.履行职责方面:满意率93.26%、基本满意率6.74%、无不满意意见;
2.依法行政方面:满意率92.32%、基本满意率7.68%,无不满意意见;
3.服务质量方面:满意率90.89%、基本满意率8.99%,不满意0.12%;
4.自身建设方面:满意率92.51%、基本满意率7.49%,无不满意意见;
5.工作作风方面:满意率89.33%、基本满意率10.30%,不满意率0.37%。
在市政协四届四次常委会议上,参会的55名市政协常委在认真听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评及民主评议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评议和测评,结果为:满意47票,占85.5%;基本满意8票,占14.5%;无不满意票。11月完成了《关于民主评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委和市政府,同时将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反馈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其进行后期整改。
四、视察检察院工作情况
2018年12月,由姚顺副主席带队,组成视察组对市检察院进行了工作视察,视察了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视察组向市检察院及时反馈了视察意见和建议。
五、其它工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防范邪教反恐怖工作。与普洱市和思茅区分别签订了“2018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防范邪教反恐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市政协各委室、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共15份。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与干部职工签订《平安创建倡议书》,完成上报《普洱市政协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上半年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的报告》,上报并获批两户“平安家庭”示范户(岩飘和李伟两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市政协关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源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及时向综治办报送信息7条。
二是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制订《普洱市政协2018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通过政协常委会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完成干部在线学法,所有参学人员均通过学习完成必修学分和考试。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回顾和自查,完成《“七五”普法中期自检自查报告》,并上报市普法办和依法治市办。及时向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7条。
三是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并组织委室人员参加涉法专题发言交流;参加政协委员培训;参加赴罗家村的转走访活动3次;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参加市政协的重要会议、学习和其他活动。
(责任编辑:李伟)